非京籍学生状告教育考试院 要求报考普通高中

时间:2014-05-26 09:15:02  来源:  作者:

 中国教育在线消息:因户口不在北京,九名初三学生无法在北京参加中考并由此获得普通高中学籍,他们委托父母向海淀区法院对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最初未被西城区法院立案。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海淀法院已经立案,近期会通知开庭时间。

根据今年北京市的中招程序,随迁子女无法报考普通高中,只能报考中职类学校。这一规定,与2012年8月底,教育部等部委出台《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即允许异地高考(微博)的政策有关。

上述政策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因地制宜”地制定异地高考方案。北京在2012年底出台异地高考过渡方案,对随迁子女的高考资格设置了极高的门槛,除规定家长需在北京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社保也要连续缴纳满六年外,还规定“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显然,如果随迁子女不能获得在京就读普高的学籍,就不能在京参加高考。

今年随迁子女不仅无法报考普通高中,就连以往的借读路径也被堵死。过去,家长非“九类人”(台胞子女、博士后子女、随军子女等)的非京籍学生可以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借读并获得临时学籍,缴纳借读费后可在联系好的高中借读。借读生可以在北京参加会考并拿到高中毕业证,再回到户籍地通过社会报考参加高考。但对于这些长期生活在北京的随迁子女而言,今年这条折衷的就学路径也被堵死。

无奈之下,八名非京籍初三学生委托家长在4月28日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告上西城区法院。他们要求撤销教委“剥夺八名原告在京报名参加普通考试的行为”,教委应依法接受原告在京报考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5月12日,北京西城区法院答复对此不予立案。据了解,西城区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家长提供材料中的直接责任人是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诉讼主体不是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注册地在海淀区,不属于西城辖区。

按照西城法院的指导意见,5月14日上午九名家长代表(新增一名原告)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核后接受了材料。5月19日,海淀区法院通知学生家长,已经立案,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记者从游子(化名)以及其他诉讼家长那里了解到,去年也有来自各个区的十位家长因为同样的原因状告北京市教委,法院未立案。但教委私下安排各区学校为这十位学生安排了借读学校,获得高中学籍。

至于今年立案之后诉讼能否获胜,游子对财新记者说:“我们预测法院会和我们进行庭前调解解决孩子的学籍问题。如果没有调解,我们会坚持走到底。”